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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恩州市监处罚〔2022〕8号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恩施硒都丽人医院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信息 | 91422801MA495PRA1J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 威 |
处罚类别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
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9770元;3.将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予以公示。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发布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和第六十六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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