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友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MA2NQQ6886 |
法定代表人 | 谢兴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处罚﹝2022﹞2-3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2年9月27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300号),永州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报告编号:Y202210187),检品名称:前胡(批号:211003),检验结果:【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按干燥品计算,含白花前胡甲素不得少于0.90%;含白花前胡乙素不得少于0.24%,检验结果:含白花前胡甲素为0.37%;含白花前胡乙素为0.06%)。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伍元(75.00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237.5元)2.5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拾伍万零柒拾伍元(250075.00元);3.没收不合格中药饮片前胡(批号:211003)16.2kg。 |
罚款金额(万元) | 2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75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5 |
处罚有效期 | 2024-1-5 |
公示截止期 | 2026-1-5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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