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083661305C |
法定代表人 | 蒋家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处罚﹝2022﹞2-3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 |
违法事实 | 2022年7月19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2﹞170号),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书一份,被抽样单位: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检品名称:金银花(批号:210901),检验结果:【含量测定】项木犀草苷0.033%(标准规定不得少于0.050%),不符合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内容 | 1.没收召回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98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1-16 |
处罚有效期 | 2025-11-16 |
公示截止期 | 2025-11-16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地方编码 | 340000 |
状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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