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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全市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保障水平,4月11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宿州市化妆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认真遴选、精心培育和严格规范一批化妆品示范经营单位、示范商场和示范街,监督各经营主体严格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切实发挥对化妆品经营市场的规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化妆品流通市场秩序的稳中向好,着力推动全市化妆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按照“分类规范、质量优先”的原则,今年全市将创建化妆品示范街5条、示范商场5家、示范经营单位70家。各地须于10月底前将通过初审的示范建设单位名单上报市局。市局将于11月底完成对各地示范建设单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验收标准的建设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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