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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
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 (试行)
一、 目的
为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 使用 申报
材料,规范专家评审环节审查依据,制定本要点。
二、 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
用评审等环节,供指定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参考。
三、 评审要点
(一) 申请报表:
1.《医疗机构申请使用港澳药品基本信息表 》。
评审要点 : ① 根据所提交产品外包装 、 说明书 、 标签等信息 ,
核对所申请药品通用名称中文、外文名、商用名、剂型、规格、
生产厂相关信息、药品所属公司是否正确一致。 ② 核对申请单位
名称、地址等信息是否与医疗机构相关证件信息一致。 ③ 确保表
格信息完整、准确,若进口药品为非英语系外语,按实际外语种
进行填写,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申请使用港澳药品基本情况表 》。
评审要点 : ① 核对所填写药品全球上市情况、学术指南是否
真实一致 , 核对是否为国际 、 国内专家共识 /指南推荐的首选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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