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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是指医疗机构按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传统中药制剂的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材料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山东省传统中药制剂,应当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方可配制。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5页 更新时间:2021-11-02

应用地区: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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