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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关于在本市执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
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障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各有关医疗
机构 ,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
(第五批)的通知 》(医保价采函〔 2025 〕 120 号)和《泌尿系
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北
京市医疗保障局 《 关于调整规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
目的通知 》( 京医保办发 〔 2025 〕 23 号 ) 中对 血液透析 、 血液滤
过 、 血液透析滤过 、 血液透析灌流等 4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
规范的有关要求 , 经研究决定 , 本市将执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
全国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 含军队医疗机构 ) 均应执行本次涉
及的医用耗材中选价格 , 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
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品种范围
本次执行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医用耗材包括 动静脉瘘穿刺
针 、 透析用留置针 、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 血液滤过器 类
等医用耗材。
三、执行时间及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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