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市执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集中报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5-07-22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医药行业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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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 京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关于在本市执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 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障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各有关医疗 机构 ,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 (第五批)的通知 》(医保价采函〔 2025 〕 120 号)和《泌尿系 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北 京市医疗保障局 《 关于调整规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 目的通知 》( 京医保办发 〔 2025 〕 23 号 ) 中对 血液透析 、 血液滤 过 、 血液透析滤过 、 血液透析灌流等 4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 规范的有关要求 , 经研究决定 , 本市将执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 全国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 含军队医疗机构 ) 均应执行本次涉 及的医用耗材中选价格 , 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 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品种范围 本次执行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医用耗材包括 动静脉瘘穿刺 针 、 透析用留置针 、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 血液滤过器 类 等医用耗材。 三、执行时间及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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