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规范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附件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30页 更新时间:2025-06-18

应用地区:河北省 应用岗位:二类器械注册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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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河北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 核查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根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体 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等相关法规规章 , 并参照国家 药监局综合司印发的 《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 查工作程序》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第二类 、第三类 医疗器 械 以及外省委托我省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的 注册质量管理体系 核查。 第三条 省药品监督管理 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 建立 河北 省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以下简称体系核查 ) 工作 体系,监督和指导 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 ( 南、北片区 ) (以下简称检查员总队)的体系核查工作并开展效能评估考核 ; 负责组织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 负责统筹 协调跨省委托生产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体系核查 。 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 以下简称 省器械 审评中心 ) 负责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基于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原则 , 判定是否启 动体系核查, 必要时参与 体系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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