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的填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34号)》等有关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

文书类别:化妆品/其他/其他分类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5-05-1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化妆品备案 法规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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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 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 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第 34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第二条 为便利企业填报化妆品安全信息资料,国家药 监局搭建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原料平 台),主要用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2021年版)》( 以 下简称《目录》)收录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相关安全信息的 统一登记。 第三条 本指南用于指导原料生产商规范使用原料平台 。 在《目录》中有独立序号的原料,适用于在原料平台登记安 全信息。 第四条 原料生产商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 的要求,通过原料平台进行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并对所登记 的原料安全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化妆品原料生产商可以自行报送化妆品原料安 全信息,也可以授权境外或者境内法人企业对原料安全信息 进行报送和日常维护,同一质量规格的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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