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免于现场核查申请表及承诺书

申请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以及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后现场检查的,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免于现场核查。企业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免于现场核查申请表及承诺书》,作为许可核查或备案后检查的资料归档备查。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申报资料/许可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5-05-09

应用地区:上海市 应用岗位:器械经营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3年第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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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免于现场 核查申请表 统一审批编码 受理号 企业名称 住 所 经营场所 库房地址 联系人姓名 手机 申请事由 (企业勾选其中一项或多项,并提交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监管部门 核实情况 免于许可 现场核查 □ 我公司申请许可延续,一年内申请许可类变更等 已经开展覆盖所有库房的现场检查,核查结果为“通 过检查”或“限期整改”且能及时完成整改并符合 要求。 □ 符合 □ 不符合 □ 我公司申请核减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经营范围, 我公司声明核减后的企业经营条件符合医疗器械经 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同时提交核减前后 的对照资料,如人员、设施设备、经营场所、库房 平面布局图等) □ 我公司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声明经营范围仅涉及 国家药监局 2012、2017 分类目录变更且无实质性 经营范围变化。 □ 我公司申请跨行政区域设立非本市库房,已通过 外省监管部门核查(首次申请外省设库除外)。(本 项无需企业填写) 免于备案后 3 个月内现场检 查 □ 我公司同时申请第三类经营许可与第二类经营备 案,或已经取得第三类经营许可后申办第二类经营 备案,且除经营范围外相关信息与第三类经营许可 已核定内容一致。 □ 符合 □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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