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文书类别:化妆品/检查处罚/监督检查信息(企业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结果 )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4-07-10
应用地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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