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检查申诉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对药品检查过程及结果处置申诉管理,保护被检查单位合法权益,结合我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28页 更新时间:2024-01-26

应用地区:湖北省 应用岗位:药品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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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药品检查申诉管理规程 (征求意见稿 ) 1 目的 为规范对药品检查过程及结果处置申诉管理 ,保护被检查 单位合法权益 , 结合我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实际 , 特制定本规 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药品检查申诉机制建立及实施的行政处理 措施申诉处置管理。 本规程不适用药品检查实施的行政处罚措施听证处置管 理。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3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 市场监督管理 总 局令第 42 号 ) 3.4 PIC/S 审核清单 -- 解释性指南 ( PS/W1/2005 ) PIC/S Audit Checklist-Interpretion Guide 4 术语和定义 4.1 申诉 : 本规程是指药品被检查单位认为检查组或药品 机构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 ,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 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或予以纠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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