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放射性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以下简称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放射性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以下简称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8页 更新时间:2024-01-26
应用地区:江西省 应用岗位:放射性药品经营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