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联合检查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本省药品生产联合检查活动,配套实施《湖北省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3-12-20

应用地区:湖北省 应用岗位:药品联合检查 法规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附件 6 药品联合检查管理规程 (征求意见稿 ) 1 目的 为规范本省药品生产联合检查活动 , 配套实施 《 湖北省 药品管理实施办法》 ,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程适用于我省药品检查机构发启的与其他省 级药品检查机构开展的联合检查。 如药物警戒开展联合检查 , 参照本管理规程执行 。 本管 理规程不适用其他省级药品检查机构发启的联合检查。 3 引用文件 3.1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28 号) 3.2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2010 年修订 ) 及其附录 3.3 《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 ( 试行 )》( 国药监药管 〔 2023 〕 26 号) 3.4 《湖北省药品检查管理实施办法 》( ******** ) 4 术语和定义 4.1 联合检查 : 药品委托生产或生产场地跨省级行政区 时 , 或进行药品生产延伸检查时 , 根据属人和属地监管原则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其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 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 联合检查一般采取常规检查 , 并作为本省药品检查机构

展开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