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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肠道水 疗 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肠道水疗机注册申报资
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肠道水疗机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
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
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
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医疗机构治疗时 将液体灌注到 患者 肠道
内,同时通过排液管将液体引流到体外实现对 肠道 的清洗 所 使
用的设备,不含液体。
当前,一些肠道水疗机也集成了给药治疗功能,本指导原
则也适用于这些设备的肠道清洗部分。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描述申报产品的管理
类别、分类编码、产品名称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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