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材料撰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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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其他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3-03-07

应用地区:江苏省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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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材料撰写参考: 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 行) 附件三: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1.证明性文件。 (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 省或设区的市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 批准变更的 文件; ( 2)《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正 、 副本 复印件 。 经批准委托配制的医疗机构 中药制剂应当提供制剂配制单位的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正 、 副本 或 《 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 3年内制剂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 3.提供制剂处方、工艺、标准 ; 4. 提供化学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 包括 : 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性文件 、 销售发票、检验报告书、药品标准等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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