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1
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检查评定细则
项目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结果判定
*1 .1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
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满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国家有关
规定的要求, 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鼓励第二类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
系统。
1. 查看是否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是否满足医疗器
械唯一标识的有关要求, 是否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
应 ,是否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医疗器械经营各环节和质量
管理全过程,是否符合追溯的实施条件。
合理缺项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问题描述:
2.1
系统应能对设置的经营流程进行实时、有效的质量控制,质量
基础档案、采购、收货、验收、贮存、检查、销售、出库、复
核 、运输等环节间应在系统中形成内嵌式结构或实时共享传输 ,
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判断。
1. 抽查采购、 收货、 验收、贮存、 检查、 销售、出库、 复
核 等记录的生成情况 和信息完整性 。
2. 系统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 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
时和有效。(如超范围经营控制、企业资质效期控制、产
品过效期控制等功能)
合理缺项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问题描述:
2. 2 企业应具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 数据交互能力, 具有可实现部
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或互联网 。
1. 查看终端机或服务器的硬件及运行情况;
2. 查看是否具有 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
3. 查看是否实施了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
享。
合理缺项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问题描述:
*2.3 企业委托 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系统应与提供
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实现自动实时数据传输。
1. 查看系统与被委托企业自动实时数据传输功能;
2.核实双方系统记录的一致性。
备注: 未委托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可免
予检查。
合理缺项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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