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本文件为《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91页 更新时间:2023-01-07

应用地区:湖北省 应用岗位: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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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1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 (试行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药品 、 医 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 “ 两品一械 ”)行政处罚裁量权,准 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等法律 、 法规和规章 , 保护公民 、 法人 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 根据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 < 关于规范市场 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 的通知 》 等文件精神 , 结 合湖北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行政处罚裁量权 , 是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实施行 政处罚时 , 根据法律 、 法规 、 规章的规定 , 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 , 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第三条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 两品一械 ” 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 对法律 、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进行细 化和量化 , 用于指导和规范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 处罚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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