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 征求意见稿 )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寨卡病毒核酸检测
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
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
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
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
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
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
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
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
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
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
不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寨卡病毒 属于黄病毒科黄病毒属,呈球形,直径约 为
40-70nm ,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 RNA ,长度约 为
10.8Kb ,两端为非编码区,内部的单一开放读码框依次编 码
3 种结构蛋白,包括衣壳蛋白( C )、膜蛋白前体 /膜蛋白
( prM/M )、包膜蛋白( E )和 7 种非结构蛋白( NS1 、
NS2A 、 NS2B 、 NS3 、 NS4A 、 NS4B 和 NS5 ),根据基因组
序列不同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个基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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