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程序适用于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后实施告诫、约谈、限期整改、暂停销售、依法查处等行政处置措施。各市市场监管部门、省局各检查分局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2-09-26

应用地区: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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