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人员开展核酸检测记录

本文档为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的相关附件。

文书类别:药品/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2-07-05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疫情防控 法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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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指引购买《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 目录 》药品 人员开展核酸检测记录 月 日 , 本药店 所在县 ( 市 、 区 ) 被划定为低风险地区 , 请 用药人在 购买 《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 药品 后 , 在 48 小时 内进行 核酸 检测 。 顾客 (或监护人)签名: 药店 工作人员签名: 记录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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