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

本文档为《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相关附件。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2-06-09

应用地区:天津市 应用岗位: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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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 7 天津市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 注册申请人名称 : 我 中心 派出检查组 于 **** 年 ** 月 **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 ******** 现场检查 。综合现场检查情况及检查组意见,经审定 , 结论为 “整改后复查 ”,整改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在 6 个月内一次性提交复查申请及整改报告 。 我中 心 将组织检查组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的,结论将为 “未 通过 检查 /核查 ”。 特此通知。 (盖章)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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