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接受现场检查单位承诺书

本文档为《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相关附件。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2-06-09

应用地区:天津市 应用岗位: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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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接受现场检查单位承诺书 作为接受 ********** 现场检查的单位 , 依照法律 、 法规 和现场检查工作程序,提供真实资料和数据是我们的责任 ; 自觉维护现场检查工作的严肃性 、 廉洁性和公正性是我们的 义务。我们承诺: 在现场检查中所提供的资料 、 数据及与检查相关的情况 具有真实性 ; 任何时候均不向检查机构和人员赠送礼品 、 礼 金和物品,不组织有可能影响检查廉洁性、公正性的活动 。 如有违反,我们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接受现场检查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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