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检复检通知书

本文档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复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2-06-07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复检工作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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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 件 3 广东省 医疗器械抽检复检通知书 当事人 标示产品名称 抽样编号 □生产日期 □批 号 □出厂编号 规格 /型号 标示注册人、备案 人 进口产品代理人 ( 如有) 境内受托生产企业 ( 如有) 初检机构 初检报告编 号 复检申请联系人 复检申请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复检项目 (应当以抽查检验 方案中的检验项目 为准,并填写所属 标准) 决定单位 (加盖做出复检决 定的部门公章) 复检决定 接受 □ 拒绝 □ 决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意见 复检机构(拒绝复 检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 ( 拒绝 复检无需填 写) 备注 注意: 1.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第二联由当事 人保留。 2.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复检决定后,当事人不可撤销复检申请。 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不含当日) 5个工作日内向复检机构预先支付复检费 用逾期未交的 ,复检机构有权取消复检并通知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因该原因 取消复检的 ,对该批初检报告不得再次申请复检 。若申请 ,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拒绝,并在《通知书》中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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