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本文档为黑龙江省药监局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2页 更新时间:2022-05-06

应用地区:黑龙江省 应用岗位:行政处罚 法规依据:《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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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黑龙江省药监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 征求意见稿 ) 序号 管理 领域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 措施 权力层级 1 药品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 、 销 售药品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2 药品 生产 、 销售假药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3 药品 生产 、 销售劣药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4 药品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 药 、 劣药或者 《 药品管理 法 》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 药品 , 而为其提供储存 、 运输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5 药品 伪造 、 变造 、 出租 、 出借 、 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 品批准证明文件案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6 药品 提供虚假的证明 、 数据 、 资料 、 样品或者采取其他 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 、 药品生产许可 、 药品经营 许可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处 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7 药品 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生产 、 进口药品等违法行 为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8 药品 未经批准开展药物临床试 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9 药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 品生产企业 、 药品经营企 业 、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 价研究机构 、 药物临床试 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 、 药物非临 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药 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等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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