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黑龙江省药监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 征求意见稿 )
序号 管理
领域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
措施 权力层级
1 药品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 、 销
售药品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2 药品 生产 、 销售假药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3 药品 生产 、 销售劣药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4 药品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
药 、 劣药或者 《 药品管理
法 》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
药品 , 而为其提供储存 、
运输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5 药品
伪造 、 变造 、 出租 、 出借
、 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
品批准证明文件案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6 药品
提供虚假的证明 、 数据 、
资料 、 样品或者采取其他
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 、
药品生产许可 、 药品经营
许可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处
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7 药品
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生产 、 进口药品等违法行
为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8 药品 未经批准开展药物临床试
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9 药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
品生产企业 、 药品经营企
业 、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
价研究机构 、 药物临床试
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 、 药物非临
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药
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等的处罚
符合情形 1的 , 应当依法不予处罚 ,
但法律 、 法规 、 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符合情形 2的 , 可以不予
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条 、 第
三十一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
十六条 。
说服教育 、 劝
导示范 、 行政
指导 、 行政约
谈
省 、 市 、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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