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 模块一 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号),为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M4模块一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0页 更新时间:2022-04-25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研发注册 法规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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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模块一 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 1.0 说明函(详见附:说明函) 主要对于本次申请关键信息的概括与说明。 1.1 目录 按照不同模块分别提交申报资料目录。 1.2 申请表 主要包括产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及申请事项等产品基本 信息。 1.3 产品信息相关材料 1.3.1 说明书 1.3.1.1 研究药物说明书及修订说明 ( 适用于临床试验申 请) 1.3.1.2 上市药品说明书及修订说明 ( 适用于上市及上市 后变更申请) 境外已上市药品尚需提供 境外 上市国家或 地区 药品管理 机构核准的原文说明书,并附中文译本。 1.3.2 包装标签 1.3.2.1 研究药物包装标签(适用于临床试验申请) 1.3.2.2 上市药品包装标签 ( 适用于上市及上市后变更申 请) 境外已上市药品尚需提供 境外上市国家或地区 使用的 包装标签实样。 1.3.3 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 /制造及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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