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编写细则(化药)》(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需陕西省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安排专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5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25页 更新时间:2022-04-25

应用地区:陕西省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制剂 法规依据:《中国药典》/《陕西省中药材标准》/《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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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化学药品) 编写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一、 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从来源、 加工 、 及使用等各个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址的因素,有针对性地 设置科学的检测项目,建立可靠的检测方法,规定合理的 判断标准 , 在确保能准确控制质量的前提下 , 应倡导简便 、 快速、实用 。 二、 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标准的建立,应根据 “ 专 属 、 准确 、 灵敏 ” 的原则 , 设置能够控制药品质量的 检验 项目、科学的检査方法和合理的限度要求,并注意吸收国 内外的科研成果 ; 既要考虑当前国内实际条 件 , 又要反映 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不断完善和提高检测水平。对生物 测定的品种 , 在不断改进生物测定 法的同时 , 应采用已经 成熟的化学和仪器分析方法控制其质量。 三 、 标准的体例格式、名词术语、计量单位、数字符 号以及通用检测方法等应统一规范 。 配制化学药制剂使用 的原料药应符合 《中国药典》二部正文收载的原料药品种 项下的质量要求;使用的辅料应符合《中国药典》四部收 载的辅料品种项下的质量要求;使用《中国药典》未收载 的原 、 辅料配制制剂 , 应选用符合国家 、 省相关规定的原 、 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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