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规范申请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现予公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47页 更新时间:2022-04-25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研发注册 法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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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附件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一、申报资料项目 (一)概要 1. 历史沿革 2. 批准及上市情况 3. 自评估报告 4. 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 5. 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 6. 生物药剂学分类 (二)药学研究资料 7. ( 2.3.P ,注:括号内为 CTD 格式的编号,以下同 ) 制剂 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 8. ( 3.2.P ) 制剂药学申报资料 8.1. ( 3.2.P.1 )剂型与产品组成 8.2. ( 3.2.P.2 )产品再评价研究 8.2.1. ( 3.2.P.2.1 )处方组成 8.2.2. ( 3.2.P.2.2 ) 制剂再研发 ( 适用于处方 、 工艺有改 变的品种) 8.2.2.1. ( 3.2.P.2.2.1 )处方再研发 8.2.2.2. ( 3.2.P.2.2.2 )工艺再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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