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生物技术产品及生物制品的测试方法
和认可标准
1. 引言
1.1 目的
本指导原则提供了一整套尽可能统一的生物技术产品和生物制品的国际规范,并阐述其
制订的背景和理由,以支持新制品的上市申请。
1.2 背景
规范是由一系列试验、有关分析方法和认可的标准组成,它以限度值、范围或其他测试
指标予以表示。本文件制订了一套与其用途相适应的原料药、制剂和生产阶段所用的其他材
料都应遵循的认可标准。符合规范是指原料药和制剂按所列分析方法测定,符合认可标准。
规范是重要的质量标准,它由生产商提出和验证、管理机构批难,并作为批准产品的依据。
规范是保证产品质量和一致性总方案的组成部分。其他方面包括开发阶段依据规程对产
品进行全面鉴定、按GMP要求生产、生产工艺的论证、原材料的测试、生产过程中的检测
和稳定性试验等。
规范是用以确保原料药和制剂质量的,而不是确定产品的全部特性。因此,规范的制订
应着重研究在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方面有意义的分子结构和生物学特征。
1.3 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蛋白质、多肽及其衍生物和含有这些成分的产品(如与其形成的结合
物)。这些蛋白质和多肽由基因重组或非重组细胞培养表达系统生产,可高度纯化,并可用
一套适宜的分析方法予以鉴定。
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从动物组织或体液中分离的蛋白质和多肽。但其适用性应与有关质
量管理机构协商。
本指导原则不涵盖抗生素、合成肽和多肽、肝素、维生素、细胞代谢物、DNA产品、
过敏原提取物、常规疫苗、细胞制品、全血和血细胞成分。对于化学物质,ICH在“规范:
新原料药和新制剂的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化学物质”一文中已作介绍。
本文件不介绍具体的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也不适用于临床前和/或临床研究的样品。
2.制订规范的原则
2.1 鉴定
应制订合适的规范,采用适宜的技术鉴定生物技术产品和生物制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生
物活性、免疫化学性质、纯度和杂质。认可标准的建立和论证应依据临床前和/或临床研究
中所用批次获得的数据、批与批之间一致性的数据、稳定性研究数据和相应的开发资料。
在产品的开发阶段,需要对其进行详尽的鉴定工作。产品的工艺如有明显改变,必要时,
也需对产品进行详细鉴定。在申报时,如有参比标准品,产品应与其进行比较;如有可能,
最好将产品与其自然成分作比较。生产商在申报时应建立经标化的内部参比物,供生物学和
物理化学检测用。新的分析技术在不断发展,现有的分析方法在不断改进,应合理采用。
2.1.1 物理化学性质
对目标产品物理化学性质的鉴定一般包括组分测定、物理性质和一级结构测定。有时合
适的物理化学方法可获得更高级结构的资料(可通过其生物学活性推测其可靠程度)。
由于蛋白质是由活的生物体生物合成的,因此它会出现固有程度的结构异质性。目标产
品可能是预期的翻译后修饰的各种形式的混合体(如:糖蛋白),这种与预期结构不同的其他
形式可能有活性的,其存在也许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有害影响(见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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