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2、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空气净化、水处理等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4、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5、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6、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30号窗口提出申请。
2、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组织现场核查;如需整改,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应在整改完成后进行整改情况的现场确认,并出具核实意见报送省审评中心。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窗口对现场检查报告、企业整改情况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制证(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5、颁发和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30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预留邮寄地址,快递送达办理结果。
>>委托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场地布置图;
3、产品工艺规程;
4、归档资料目录;
5、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文件;
6、检测报告;
7、学历证明;
8、自查报告;
9、营业执照;
10、质量管理文件;
11、施工装修说明;
12、工作简历;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4、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质量负责人有什么要求?
答:(1)质量安全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复印清晰;(2)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
问题2: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