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盖章的须签字盖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且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延续同时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内容的,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变更的要求同时提供相应资料。此事项以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转审查。
2、审查(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转复审。
3、决定(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转制证。
4、发证(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申请材料
1、北京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书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变更申请表;>>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
4、(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
5、(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6、(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7、(变更网站域名的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
8、(变更网站域名的应提交)变更后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9、(变更网站域名的应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10、(变更网站服务器地址、网站IP地址的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
11、(变更网站服务器地址、网站IP地址的应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12、(变更网站服务器地址、网站IP地址的应提交)托管或租赁服务器的变更后与服务器运营商签订的服务合同;
13、(变更网站服务器地址、网站IP地址的应提交)自建服务器机房的机房使用变更情况说明;
14、(变更网站名称的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
15、(变更网站名称的应提交)变更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16、(变更网站名称的应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17、(变更网站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
18、(变更网站负责人的应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或变更后网站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9、(变更网站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网站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0、(变更网站负责人的应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1、(变更药品信息审核员的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
22、(变更药品信息审核员的应提交)变更后药品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或变更后药品信息审核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3、(变更药品信息审核员的应提交)变更后药品信息审核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4、(变更药品信息审核员的应提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答:可以结合工信部ICP备案的网站截屏进行表述。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