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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办事指南、流程

2023年 江苏省 药品-经营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

1、1.药品批发企业(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除外)申请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一般药品经营范围的,应说明原因理由、配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2、1.1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报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1.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首次申领电子证书的应提交至受理中心);

4、1.3《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联网核查);

5、1.4仓库平面布局图、储运设施设备情况说明(附相关照片);

6、1.5质量管理体系调整的情况说明,以及有 关质量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聘书、学历证书复印件、执业药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如增加中药饮片、体外诊断试剂的,其有关人员应具有符合相 关要求的资质);

7、1.6资料提交人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1.7企业有无被立案调查或尚未结案的说明承诺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承诺书

9、2.企业申请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核减经营范围的,应说明理由,符合以下要求(无需现场检查);

10、2.1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报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1、2.2《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联网核查);

12、2.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首次申领电子证书的应提交至受理中心);

13、2.4资料提交人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4、2.5企业有无被立案调查或尚未结案的说明承诺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承诺书

15、3.药品批发企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申请增加特殊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经营范围的(委托储运的除外),可在获得批件后和其 他事项一并申请,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6、3.1《特殊药品经营资格审批件》;

17、3.2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报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8、3.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首次申领电子证书的应提交至受理中心);

19、3.4企业有无被立案调查或尚未结案的说明(告知承诺)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承诺书

结果样本

许可证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负责人、地址等,等待新证下发中,请问GSP证书需要变更吗?

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的修改,《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取消原GSP认证证书行政审批流程,所以现药品经营企业已无需申请、换发、变更GSP认证证书。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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