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2号
4、咨询电话:027—8711008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2、审核(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审查结果。
3、审批(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时限:0.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及时生成电子证书,不予许可事项,网上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统及时通知企业。
5、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登录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书公示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证书。
申请材料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申请表
2、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3、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
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5、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质量管理、采购、销售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8、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问题2:如何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与结果?
答: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移动端、各政务服务大厅查询设备等查询。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