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意愿申报:
申请人可以在产品已基本定型的前提下,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专用邮箱(gdqxzcr@gdda.gov.cn)报送试点意愿,并详细说明以下情况:
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受托方住所或生产地址信息;
2)委托生产模式;
3)产品基本信息;
4)下一步工作计划或方案。
说明:有意愿参与试点的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要切实承担起对医疗器械全链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能力。省局将进一步跟踪了解企业的进展情况,应企业的具体诉求给予必要的指导。
二、试点产品的优先审批申请:
在已完成样品生产的情况下,注册申请人可向省局提出书面的优先审批申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同意纳入试点范围的出具初审意见。试点产品的优先审批申请应通过邮箱(gdqxzcr@gdda.gov.cn)发送电子材料,同时寄送一份书面材料至行政许可处2202房。材料要求如下:
1)优先审批申请书;
2)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受托方住所或生产地址信息;
3)委托生产模式;
4)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分类确定的依据;
5)委托方提供产品设计开发文档;
6)委托方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
7)委托方对受托方的质量管理、综合生产能力的评估报告;
8)委托合同或协议、质量协议;
9)下一步工作计划或方案;
10)真实性声明。
说明:省局收到书面的优先审批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进行会议沟通或现场核实,对同意纳入优先审批的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