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征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4、制证(时限:5个工作日)
5、取件(时限:1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表;>>申请表
2、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3、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报告;
4、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学历证明;
5、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场地布置图;
6、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文件目录;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归档资料目录;
9、营业执照;
10、省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11、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基本情况;
12、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场地证明文件;
13、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品种情况。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开办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的标准条件是?
答:开办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四川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