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3门1层
4、药监咨询:010-8833178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申请;
2、审查决定;
3、送达。
申请材料
1、麻醉(精神)药品出口申请表。>>麻醉(精神)药品出口申请表
2、购货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3、外销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4、进口国家或地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进口准许证正本,如进口国家或地区对出口药品未实行许可证管理,须提供:(1)进口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公证文本以及认证文本。(2)进口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的保证函正本、公证文本以及认证文本。
5、出口药品如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经批准生产的品种,须提供相应品种的药品注册证明文件或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出口药物如为境内企业接受境外企业委托加工的品种,须提供国家药监局核发的同意委托加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出口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申报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网上申请是否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答:网上申请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