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核对《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事项是否已完成变更。
5.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暂停受理其变更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标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接收材料凭证》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决定(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发证(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1:是否当日可以办理完成?
答:是。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