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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上海市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3、审查与决定: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属依法登记的药品经营企业;(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6)审批申请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不予批准。

4、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变更申请表(包含真实性承诺);>>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拟变更的仓库情况(包括设施设备,仅变更仓库提供);拟核减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库存情况及处置的说明(核减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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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本市范围内申请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没有携带授权委托书可以吗?

答:如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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