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指南 上海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新办(一般流程)申请指南、流程

上海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新办(一般流程)申请指南、流程

2022年 上海市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 办理地点: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4. 药监咨询: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也可通过常规方式申请,常规方式申请仍按原流程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3、审查与决定:10个工作日。

4、颁证与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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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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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

2、自查报告;    

3、诊、治项目及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

4、各类人员简况及上岗资历证明。包括受教育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技术职务,科研成果;

5、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情况

6、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8、《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规定的文件 ;

9、经办人身份证明 ;

10、告知承诺书。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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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哪些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办理《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答:本市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机构可以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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