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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请问,连锁总部注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那么旗下可否继续经营,还是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注销?法规依据是?
CIO在线-路路通的回答:

你好,连锁总部注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后,代表该连锁体系已经终止,那么旗下各门店只能销售店内原有库存,不可购进药品,销售完为止,主要按照是《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企业所在地的连锁管理法规,门店是有独立的销售权限;如果门店要继续经营,需在连锁总部许可证注销后,3个月内变更或更新筹建,经营条件必须是“零售”,解除连锁体制关系;如药店无法变更,建议库存全部退回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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