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请问我司一款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为一盒,包装形式为外盒+软管。 全部必须标注的信息已经全部标识在外盒上。如果产品没有塑封/封贴等措施防止内包被随意打开,内包装是否还需要必须全部标注所有的信息,还是只是标识部分信息即可?谢谢!
答:《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的“4 标签的形式”明确:“根据化妆品的化妆品包装形状和/或体积,可以选择以下标签形式:a) 印或粘贴在化妆品的销售包装上;b)印在与销售包装外面相连的小册子或纸带或卡片上;c)印在销售包装内放置的说明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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