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并属于“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可以申请委托配制。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取得该品种《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后,可以申请委托配制。
(二)申请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首次备案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表;>>
2、委托配制合同;
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
4、归档资料目录;
5、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委托配制的批件具体是什么?
答:(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2)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提供注有指定委托配制单位的制剂注册批件;(3)若委托配制属于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范畴的,提供省局官网备案信息截图打印件。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