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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文档简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商品目录》及有关国际条约、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化妆品(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化妆品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0-05-29
类别:化妆品/体系文件/注册
页数:8页
应用岗位:不限
应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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