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新政要求| 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应包含哪些内容?
新政要求| 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应包含哪些内容?

新政要求| 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应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4-01-10 收藏

视频简介: 根据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医疗器械出库时应当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本企业或者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那么,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应包含哪些内容?

详情介绍

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医疗器械出库时应当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本企业或者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


随货同行单内容应当包括:

1.供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

2.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3.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数量;

4.医疗器械运输及贮存条件;

5.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名称;

6.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


医疗器械直调购销的,供货者应当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者。

直调随货同行单应当有明显的直调标识,并标明直调企业名称、直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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