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炮山甲是否具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才能购进?不具备的话...
第一次提问
炮山甲是否具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才能购进?不具备的话是否不能购进?
CIO在线-过岗龙的回答:
根据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 》明确说明“至2008年3月1日起,所有含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的成药和产品,须在其最小销售单位包装上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后方可进入流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依法获得行政许可的,不得利用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加载专用标识的产品也不得进入流通。”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