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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药品批发企业:药检所抽检10盒药品,本单位同供应商联系同意补10盒相同的药品,不提供任何票据,这样合规吗?应该如何处理?
CIO在线-过岗龙的回答:
不合规,严重违反《GSP》的要求。药检所到企业去抽检药品是有明确的收据的,是合法合规的;供应商不能因为这个给客户补货,企业没销售或采购的药品必须有相应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等流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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