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内容决定机关名称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日期备注1渝药监药处罚〔2024〕37号重庆华寿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重庆华寿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91500108MACDT0J0X6吕晓迁当事人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给他人,用于药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34.45元;2.罚款10万元。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01.092025.01.13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徕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70146367A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梅艳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7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泰检处字〔2024〕 16号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违法事实生产的医用分子筛制氧机(规格:ZH-A56W,生产日期:2024.06.18)在成都市市场监督抽检中,【可听声能补充的要求】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生产的便携式吸痰器(规格型号:ZH-H11,批号:H11240530)在成都市市场监督抽检中,【输入功率】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罚款3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10元,罚没款合计36710元。罚款金额(万元)3.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71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3处罚有效期2025/07/13公示截止期2026/01/13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青岛易生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生产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附件:青岛易生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0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附件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日期有效期至备注青岛易生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鲁20200459张艳修海晶山东省青岛市胶州胶西镇雅胜东路西侧,工业园路北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普通饮片炮制范围: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毒性饮片炮制范围:净制、切制、煮制、炒制、炙制)2020年08月21日2025年08月20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24年,各市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全省药品抽检计划,组织开展了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20批次(见附件),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查处。特此通告。附件:20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9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哈尔滨慈缘医药有限公司和兴大药房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MA1CA761XL法定代表人杨越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道里市监处罚〔2025〕10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违法事实哈尔滨慈缘医药有限公司和兴大药房,因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按责令改正要求完成整改(只改正了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之规定。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二条 / 第三项 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处罚类别其他-责令改正;罚款处罚内容哈尔滨慈缘医药有限公司和兴大药房,因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按责令改正要求完成整改,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之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之规定,责令哈尔滨慈缘医药有限公司和兴大药房立即改正并拟决定给予罚款5000元(伍仟圆整。¥5000元)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8-01-10处罚机关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市华星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752049026K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爱龙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4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4〕25号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违法事实扬州市华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贰拾圆整;处以罚款贰万壹仟圆整。罚款金额(万元)2.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3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处罚有效期2025/07/10公示截止期2028/01/10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市德之馨化妆品厂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MA1MTLHU81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韩秀华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6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4〕30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事实扬州市德之馨化妆品厂,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叁万圆整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处罚有效期2025/07/10公示截止期2025/04/10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05021615XR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程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1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4〕31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事实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没收涉案产品;处以罚款叁万圆整。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68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处罚有效期2025/07/10公示截止期2028/01/10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名妍日化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MA1Y0DKA4R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孙宝余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3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4〕33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事实扬州名妍日化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叁万圆整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处罚有效期2025/07/10公示截止期2025/04/10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桂药监化稽罚【2024】3号北海市海真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北海市海真珠化妆品有限公司91450500779128672X张锋忍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召回的海真珠南珠粉3.处违法生产化妆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自动履行,自当事人2025年1月6日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25年1月21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12/31相关附件:桂药监化稽罚〔2024〕3号海真珠公司南珠粉、南珠层粉(公示版).pdf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