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51—62999887(传真)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邮政编码:230051电子邮箱:ypjy12331@sina.com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51—62999887(传真)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邮政编码:230051电子邮箱:ypjy12331@sina.com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GSP相关检查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各界予以监督。电 话:0855-8218107(行政许可服务科) 传 真:0855-8261100(FAX)通讯地址:凯里市宁波路8号 邮 编:556000 电子邮件:qdnsyxzsp@163.com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重庆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检查验收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23-60353698 邮编:401120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重庆金福道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 监督电话:023-60353850,传真:023-60353850 地址: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邮编:401120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2018年8月2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或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及附录(国家总局2013年第38号公告)、四川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场检查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38169006 通讯地址:眉山市新区彭寿街苏源路8号邮编:620010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3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8年07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美罗汇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清远湖景湾店等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8年7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佛山市正园堂医药有限公司容桂分店等6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原文
顺德区容桂参和堂药店等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20)37886138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510080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