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 5月 29 日至2018年 6 月 4 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6-8293970 传真:0796-8293970 E-mail:jafda@sina.com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邮政编码:343000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6-8293970 传真:0796-8293970 E-mail:jafda@sina.com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邮政编码:343000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新余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方案》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新修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附录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共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0790-6458015 监督电话:0790:6449847 传真:0790-6449742通讯地址:新余市仙来中大道135号 邮政编码:338000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6/6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755-83070069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邮编:518000点击查看原文
点击查看原文
点击查看原文
点击查看原文
点击查看原文
点击查看原文
珠海市年健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