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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收回简阳市天顺祥大药房禾丰镇晓燕药店 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简阳市天顺祥大药房禾丰镇晓燕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第二十五规定,我局于2017年8月22日依法做出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决定,并于2017年8月25日收回该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简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5日

    药监头条
  • 宁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药品 GSP 认证证书通告〔2017〕1 号

    2017年7月20日至8月18日,宁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宁乡县内3家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1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家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2016〕160号),决定撤销1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宁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4日

    药监头条 湖南省
  • 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撤销 GSP 认证证书公告

    双流区健林药房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撤销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

    药监头条
  •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2017005)

    宁阳县健民医药有限公司、泰安市百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上上城店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组织现场检查,该企业现已符合药品GSP要求,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8日

    药监头条
  • 关于乐清市好上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浙江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省局检查组对乐清市好上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具体情况见附件。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8日

    药监头条
  •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两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第二批通告如下:一、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芦屯惠康大药房检查发现,该企业有超范围经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药品的现象,2017年5月5日后采购部分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要发票。二、对营口广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辰东分店检查发现,现场抽取药品未录入计算机系统,未能提供随货同行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未放于专柜中,阴凉区温度为27.9℃,常温区及阴凉区空调不能正常运行,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无处方笺,处方笺上药师签字、随货同行单上药师签字均本人实际签字不符,存放胰岛素的冰箱,无温度监测设备及记录,该药房未开通医保刷卡,现场检查中顾客在该药房购买药品到总部刷医保卡。上述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特此通告。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8月29日

    药监头条 辽宁省
  •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一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第三批通告如下:对营口市站前区民意大药房检查发现,药品销售区域养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类摆放,阴凉区室内温度29℃,保健品与药品混合摆放,现场检查药品均未能提供随货同行单据和发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上述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特此通告。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8月28日

    药监头条 辽宁省
  •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2017年第4号)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佛山市海正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区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9日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2017年第1号)

    唐山市路北区龙康大药房、唐山市开平区祺源大药房、唐山市开平昌盛平安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2017年8月25日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辉县市百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GSP证书的公告 2017年第70号

    辉县市百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我局于2017年7月28-30日组织的跟踪检查中严重违反GSP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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