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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无托槽矫治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 无托槽矫治器 注册
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提供参
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 无托槽矫治器 的一般要求 , 注册申请人
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
需具体阐述理由并说明相应的科学依据 , 并依据产品的具体
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 注册 申请人和 技术 审评人员使用的指
导文件 , 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
行 , 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以采用 , 但应
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 、 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
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 适用于通过计算机三维重建技术建立牙
三维数字化模型 , 后经软件数字化模拟矫治设计 , 使用正畸
矫治器用膜片在光固化快速成型 ( DLP 、 SLA 等 ) 技术加工
的牙模 ( 母模 ) 上热压成型的无托槽矫治器 。 根据 《 医疗器
械分类目录 》,管理类别为 Ⅱ 类,分类编码为 17- 07 -07 。
产品示意图见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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